ODM是否侵權,就看這三點!
文章出處: 人氣:發表時間:2019/11/28 11:54:43
貼牌生產實際上有個英文名稱OEM,外貿企業可能對它的英文名字更為熟悉,OEM是OriginalEquipmentManufacture的英文縮寫,一般是指國內加工企業根據境外委托方的要求,加工帶有委托方商標標識的產品,并將產品全部返回給委托方。
OEM是否構成侵權,最關鍵在于國內公眾能否識別貼牌商品與國內享有商標權的相同商品的產地和制造商信息,是否可能產生混淆和誤認。簡單來說,就是國內消費者在國內能否買到你的貼牌產品并會不會誤認為是另一個品牌商的產品。
如何才能安心做貼牌呢?
一、看授權,二、做審查,三、走出去。
什么意思呢?因為商標作為一種法定權利,是有地域性的。在不同國家,相近乃至相同的商標往往會被不同的權利人持有。因此,在接受國外委托方的委托時,一定要明確有沒有合法的授權,這個授權是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有沒有違反法律或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如果OEM企業生產的訂單未經授權,則難以證明其有權在產品上使用國外委托方的商標。
第二,OEM企業應審查國外委托方是否擁有合法、有效的商標注冊文件,商標注冊地是否包含其出口國。
第三,這一點最重要,也是認定不侵權的關鍵,就是OEM的全部產品不在國內銷售,全部出境。因為商標的主要作用領域在于流通領域,只要OEM產品不在國內銷售,就不屬于我國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使用行為,貼牌的商標只能產生境外的商標識別作用。因此,不可能造成國內公眾的混淆、誤認,也不會給國內商標權持有人帶來損害。
總而言之,商標的基本功能就是識別,標識商品或服務的來源,區別相同商品或服務的不同經營者。
商標權人對商標的使用,其主要目的在于使消費者不致對其商品或服務與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發生混淆和誤認。
因此只要把握好剛才所講的三個要點,剛才案例中A公司是否侵犯商標權的問題就不難得出答案,是的,A公司經過一審、二審的審理,法院最終判決A公司不構成侵權行為,無需向B公司支付賠償款。
但需要注意的是,隨著“互聯網+”的廣泛應用,B2B、B2C、C2C平臺的大量涌現,中國國內的消費者通過電商平臺購買境外商品也不再是難事。
因此,產生糾紛和爭議的觸網點也越來越多、越來越細,現實中,涉外定牌加工問題較為復雜,既是法律問題,也是經濟問題,如果企業自身無法分析判斷貼牌產品的侵權風險,還是應當向專業人士尋求輔導和幫助。
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發展,為應對越來越復雜的外貿形勢,貼牌加工企業也應當不斷改革創新,提高自己的核心競爭力,提前布局知識產權,從OEM逐步走向ODM、OBM之路,從代工者升級為設計者、自有品牌經營者。在這里,也希望我們國家的企業發展之路越走越寬,越走越好!
此文關鍵詞:益康,保健品加工,保健品OEM